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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委领导

   李华平 咸宁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李华平,男,1961年12月出生,汉族,湖北嘉鱼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毕业于湖北大学数学专业(函授),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咸宁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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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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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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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建委城管工作审批程序及事项

 

来源: 发布日期:2007-8-9 9:47:50 阅读次数: 作者:

 

 
  
审批内容
  
政策依据
  
办事程序
  
申报材料
  
收费标准
  
承诺时间
  
经营类棚亭、经营摊点、维修摊点、非机动车停车场、户外广告设置
  
鄂建[1994]57号
  
1、申报
  
2、填表
  
3、现场踏勘
  
4、审批
  
5、发证
  
1、城市道路占用申请报告
  
2、填写城市道路占用审批表
  
3、出具占用位置平面图及其它相关资料(用途、时间等)
  
4、户外广告占道需出具广告位置设置平面图、结构图、效果图和其它相关资料
  
1、经营类棚亭中心区0.6元/日·平方米,边缘区0.2元/日·平方米;2.经营摊点中心区0.4元/日·平方米,边缘区0.2元/日·平方米;3.维修摊点中心区0.2元/日·平方米;边缘区0.1元/日·平方米;4.非机动车停车场:中心区0.1元/日·平方米,边缘区0.05元/日·平方米
  
 
  
车辆清洗站点设置审批
  
《咸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
  
1.营业执照
  
2.规划方面的选址意见书
  
3.污水、污泥处理方案
  
4.有关资信证明
  
不收费
  
7日



  
 
出处: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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