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平,男,1961年12月出生,汉族,湖北嘉鱼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毕业于湖北大学数学专业(函授),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咸宁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本网讯 通讯员罗泽宁报道:日前,市规划局以学习贯彻《城乡规划法》为重点,通过搞好“三个结合”、把握“四个要求”、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学习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取得扎实成效。 据介绍,该局为切实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推出的“三个结合”是: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相结合,与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相结合,与发挥和强化城乡规划的引导与控制作用相结合。“四个要求”即是: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坚持科学编制规划,把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关注和改善民生作为编制各类规划的重要目标;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研究改进拆迁还建和“城中村”改造规划的内容与方法;坚持强化规划实施监督,依法监督是城乡规划能否得到遵守和执行的重要保障。“五项措施”包括:广泛宣传,持久学习。通过邀请上级城乡规划专家对规划部门干部职工进行《城乡规划法》专题辅导,确保宣传学习落到实处;赋权于民,强化监督。通过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制度,最大限度地实行阳光规划;完善法规,依法行政。及时研究制定《咸宁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创新手段,优化效能。通过健全城市审批信息系统建设,确保自动化办公效能的全面提升;转变作风,提高效率。配合实施窗口统一收件、报件,做到当天受理,当天转办,确保报件不隔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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