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平,男,1961年12月出生,汉族,湖北嘉鱼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毕业于湖北大学数学专业(函授),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咸宁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的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建筑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施工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指导各
类工程造价的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设
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年检发证;并对施工、管理、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进行审查。负责对中央、省属驻咸单位
及市直各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投标、质量监督与检测、安全生产、合同造价等工作直接监督管理,并办理有关手续和签发施工许可证
。 法定代表人:刘国卫 联系电话:813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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