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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倡导文明行车“十不准”
作者: 来源:咸宁新闻网 浏览
  本网讯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获悉,为达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要求,该队召集11家专业车属单位,号召司机们文明驾驶。
  针对客运车辆在城区道路上普遍存在的乱穿乱插、随意停车、乱调头、乱鸣喇叭等种种不文明、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大队长卢卫军强调,城市客运车辆是城市交通的有效载体,更是城市文明形象的直接体现。广大司乘人员应该主动带头,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自觉做到文明行车“十不准”:一、不准随意调头;二、不准乱停乱靠;三、不准乱鸣喇叭;四、不准随意强行超车;五、不准遮挡车牌;六、不准随意压越中心黄线;七、不准逆向行驶;八、不准超速超载;九、不准酒后驾驶;十、不准不系安全带。共同提高文明素质,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记者  何成  陈烽 通讯员  林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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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08-06-10 15:38:57 编辑:xilaoshu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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