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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直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有关部门
作者: 来源:咸宁新闻网 浏览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温泉、永安城区的管理,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在管理城市中的职能作用,特对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做进一步的界定,望各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抓好城市的各项管理。
  一、市建委
  1、沿街建筑工地要设置围墙,严禁施工车辆托运建筑材料污染路面;
  2、及时清扫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卫生,及时清运街道垃圾(含地埋式垃圾箱);
  3、及时维护主次干道下水道、供水、公厕等市政设施;
  4、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的管理,不能有乱停乱靠、随意上下乘客的现象;
  5、主干道严禁乱摆摊设点;
  6、门店不能有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行为;
  7、水果摊点、早点、夜市要按规定地点经营;
  8、严禁城区主街道乱拉彩布条;
  9、及时清理花坛、绿化带垃圾,定期修剪除草;
  10、集中开展城区整治或临时突击整治。
  二、市公安局
  1、及时处理机动车违规乱停乱靠;
  2、严禁出殡车辆在城区沿途燃放鞭炮、抛洒冥纸;
  3、城区麻木未取缔前,严禁无证照麻木在城区内上路行驶;
  4、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城区穿行时乱抛乱洒要及时做出相应处罚和管理;
  5、及时取缔临街抹牌赌博、看相算命等不文明行为;
  6、集中开展城区集中整治或临时突击整治;
  7、严厉打击违法抗法的不法行为,保护城管等执法队员的人身 安全。
  四、市工商局
  1、取缔无照经营;
  2、配合城建部门督促门店经营者按照工商核定的场地范围正常经营,不能有店外店或有出店经营行为;
  3、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门店要及时吊销营业执照;
  4、对影响市容市貌的临街废品回收点要及时取缔;
  5、按城区规划审批(年审换证)建材、修理等行业营业执照;
  五、市商务局
  1、市场中心所属市场门前各类车辆停放整齐,不能有积水、垃圾;
  2、所属市场内无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
  3、市场内通道,无流动菜贩、鱼贩、肉贩;
  4、市场内要有给、排水和垃圾回收设施。
  六、市电力局
  及时维修亮化城区主次干道路灯,示范街范围内的亮化要达到100%,重大活动和节日要亮放路灯。
  八、市卫生局
  1、对不具备经营条件或经营资格的饮食门店不能发放卫生许可证;
  2、及时取缔不具备经营条件和资格的饮食经营户;
  九、市交通局
  1、长途客车车辆在城区不能乱停乱行,不能有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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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08-03-28 14:40:19 编辑:xilaoshu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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