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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温泉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2005—2007年度咸宁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一日
2005-2007年度咸宁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确保2005-2007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文明城市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努力把咸宁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文化繁荣,富裕、文明、开放的现代文明城市。确保我市2007年进入省级文明城市行列,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二、创建内容
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①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职能,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②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削减阻碍发展的审批权限和事项,广泛推行备案制;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完善行政许可的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真正把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上来。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间的事权关系,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减少政府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突击行为。③大力实施“阳光政务”,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2、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①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各级公务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②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努力做到一切工作都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一切工作都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去落实,一切工作的成果都体现在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上。
(二)建设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1、以创建全省治安先进县(市)为目标,全力营造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