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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发挥各单位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中的作用,落实好门前“四包”责任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咸宁市区二十六条主要街道的牵头管街单位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意见通知如下:
一、温泉路 (温泉一号桥—岔路口)
牵头管街单位:市发改委
门前“四包”单位:市发改委、团市委、市无委办、市科协、市地震局、市人防办、咸宁军分区、铁路疗养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中行、市总工会、市统计局、咸宁日报社、市环保局、市农发行、市广播电视局、宜邻超市、新华人寿、市疾控中心、市文体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农垦总公司、鄂南工贸公司、市轻工业协会、市电信公司、市财保公司、市邮政局、市妇联、市政府小车队、开元印刷公司、市中心医院、市市场服务中心、市城管局、大商城、中百仓储、咸运集团、市农机局、市公路养路费征稽处、市气象局、市安达公司、市医药公司、市建材协会、市工业协会、鄂南书城、洁丽雅公司、工行岔路口分行、市信用联社、温泉办事处、花坛社区、南昌路社区、桂花路社区、希望桥社区、温泉村
二、淦河大道 (中心花坛—双鹤桥)
牵头管街单位:市商务局
门前“四包”单位:市商务局、市工行、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咸宁供电公司、市公安局、市粮食局、市国税局、市银监局、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市信用联社、市新华书店、市审计局、市文艺中专、市供销社、市农行、市中行、市盐业公司、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水文局、市水产局、市电影公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联通公司、武警咸宁支队、市人行、市物资总公司、市百纺公司、福人药业、温泉幼儿园、文化广场、潜山商业街、温泉商业步行街、桂花路社区、白茶社区、温泉村、白茶村
三、咸宁大道 (龙潭桥—新鄂高)
牵头管街单位:市人事局
门前“四包”单位:市人事局、咸宁学院、鄂南高中、市水利局、市建委、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计生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铁通公司、市移动公司、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文体局、市农业局、市传输局、市国税务局开发区分局、武警咸宁消防支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市卫校、香泉花园、泉塘社区、白茶社区、杨下村、泉塘村、白茶村
四、银泉大道 (岔路口—区公安局新办公大楼)
牵头管街单位:市林业局、浮山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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