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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区牵头管街单位的通知咸创办[200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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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局、区人武部、新华书店、区人民医院、区粮食局、区教育局幼儿园、咸运集团咸安分公司
二十二、鱼水路(武商量贩店—原南山岗亭—107国道)
牵头管街单位:区教育局、区农办
门前“四包”单位:区广播电视局、咸宁长途传输局、区工业总公司、原区公汽分公司、区文体局图书馆、区煤碳建材总公司、区水产局、区交通局公路费征稽所、东正街社区
二十三、南大街 (白马购物广场—原服装厂)
牵头管街单位:区供电公司
门前“四包”单位:区建行南山分行、区邮政局、区教育局、区商业物资总公司、区总工会、永安中学、区歌舞团、南大街社区
二十四、中城街、城隍庙街、福康街 (区人民医院后街)
牵头管街单位:区安监局、区人民医院
门前“四包”单位:区供电公司、区人民医院、南大街社区
二十五、西大街 (原服装厂门口—原一建公司路口)
牵头管街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
门前“四包”单位:区建设局、西门小学、西大街社区、西大街社区
二十六、城北街 (鱼水路连接处—北门街口)
牵头管街单位:区国土局
门前“四包”单位:区档案局、宏大市场、北门小学、北正街社区、南大街社区
各牵头管街单位要按照创建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及时传达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关工作要求,组织、指导、检查、督办所辖路段各单位积极主动地抓好文明创建工作。各门前“四包”单位要按照门前“四包”责任制的工作要求,明确一个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并设立门前“四包”责任岗,负责单位门前、职工宿舍及拥有产权的门店前的卫生、秩序、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搞好责任区内的各项文明创建工作。
咸宁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二00七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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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8-03-28 16:54:52 编辑:xilaoshu7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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