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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民政工作关键在落实

——代市长黄楚平同志在全市民政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发布日期:07-08-20 阅读次数: 作者:

 

(2007年6月28日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这次全市民政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第十四次民政会议精神,总结五年来全市民政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分析形势,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政工作,推进和谐咸宁建设。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许书记专门听取了民政工作的汇报,市长办公会议也进行了专题研究。省民政厅对咸宁民政工作十分关注和支持,省民政厅张晨副厅长在百忙之中亲临今天的大会,并将作重要讲话。许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一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五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市民政事业加快发展,为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全市初步建立起以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救助为重点,住房、就业为辅助,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框架。五年来,全市向上争取资金4.37亿元,实施有效救助对象115万人次。其中:全市低保对象已由2001年底的2.06万人扩大到2006年底的8.03万人,年发放低保金6430万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从无到有,救助对象达5.73万人,占全市农村人口2.9%;逐步规范灾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共争取救灾款5421万元,累计救助灾民48万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4万人次;从2005年起,全市建立了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 仅去年共筹集大病医疗资金664万元,救助患大病困难群众2231人次;危房改造规模不断扩大,向省厅争取“福星工程”项目资金360万元,解决了900户农村特困群众的危房改造;司法援助、教育救助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了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成效明显。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全部实行海选,全市899个村全部实行了直接选举,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赤壁市、通山县被省民政厅评为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先进单位。嘉鱼县被省政府评为“创建和谐社区”先进单位,全市89个社区先后有15个社区被省政府评为“湖北省示范社区”,咸安区南大街社区党总支书记黄翠香被评为全国“社区建设先进工作者”。咸安区白茶社区扶贫促进会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志愿者组织先进单位”。
  
    (三)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成绩。五年来,赤壁市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通城县、咸安区获省双拥模范城称号。去年,咸宁市区积极开展创建省双拥模范城活动,通过了省考核、验收并公示,即将被命名为湖北省双拥模范城。全市共投入451.3万元,对2292户特困优抚对象实施了关爱救助。2005年12月,省政府、省军区在咸安区召开了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及双拥关爱行动现场会。截止2006年底,共发放安置补偿金1115万元,妥善解决了743名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91%。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也得到较好落实。
  
    (四)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2003年,省政府在嘉鱼县召开了全省“福星工程”工作现场会,推广嘉鱼县在全省率先实行“福星工程”试点的作法。全市纳入五保供养的对象达8643人,去年底集中供养人数增加到6348人,占总人数的74%,基本实现自愿条件下集中供养目标;新增民办福利机构3个,床位149张,代养社会老年人371人次;通山县社会福利院列入全省城市养老服务社会化试点,在全省17个试点单位中居第四位;下拨289万元用于159个残疾孤儿实施医疗手术;筹集慈善款物1.28亿元,创建了慈善超市、慈善门诊、慈善药店,积极帮助弱势群体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十五”期间,全市发行福利彩票1.78亿元,为全市募集公益金近1600万元,有效促进了全市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加大农保资金清理力度,资金归位率达90%以上。
  
    (五)社会事务管理全面加强。通过五年的培育发展,全市共有社团组织33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7个,其中鄂南电子技术学校、金叶幼儿园受到省里表彰。行政区划管理步入经常化管理轨道,完成了省市县11条界线、全程1240公里的联检,妥善调处了边界纠纷。地名管理走向规范化,对温泉城区街路巷进行了命名,结束了温泉有路无名、有街无牌的历史。2004年省民政厅在我市召开了全省城区标牌设置现场会,在全省建立第一家地名网站。婚姻登记统一规范, 6个县(市、区)一县一婚姻登记中心,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8.01万对,办理离婚登记8274对,婚姻登记率和登记合格率均为100%。殡葬改革难中求进,其中嘉鱼县火化率达100%。
  
可以说,五年来的民政事业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好最快的时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民政厅精心指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民政干部同心同德、奋力拼搏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省民政厅长期以来对咸宁给予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各级领导、部门负责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民政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相比,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和困难。各地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还不适应建设名副其实中等市的要求;民政事业经费投入仍然不足,基层基础比较薄弱,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民政工作的重要基础作用
  
民政工作非常重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之中,民政工作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民政部门主管着二十多项社会事务工作,这些工作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民政工作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做好民政工作是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有效途径。我们通过做好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通过做好优抚安置工作,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通过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通过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维护老年人、孤残人员、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通过抓好城市的社区建设和农村的村民自治,这样可以搭建一个协调各方面利益的平台,可以间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引导群众用理性合法的程序来表达合理的诉求,从而达到解决各类矛盾,实现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
  
    (二)做好民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我们通过实施城市的低保,建立农村的特困救助、医疗救助,落实优待、抚恤、安置,等等,从而正确处理和协调好新形势下一些社会矛盾和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干群关系,安定军心民心,最终达到一个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三)做好民政工作是规范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有力措施。民政部门是各级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管理职能的脱离,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越来越明确。我们通过做好民政工作,发挥好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的作用,发挥好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这实际上已经成为社会转型时期规范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的一项必要的工作。把这些工作做好了,就可以更加规范社会管理,这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四)做好民政工作是营造文明健康社会氛围的客观需要。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营造文明健康的社会氛围,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通过开展双拥活动,可以促进公民道德建设;通过婚姻登记服务,殡葬改革的推行,可以倡导文明、节俭、健康的科学生活方式;通过社会捐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包括老龄工作,可以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一种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
  
总之,我们民政部门和民政工作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责无旁贷。各级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明确任务,努力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十一五”时期,全市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坚持民政为民的理念、为民解困的重点、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努力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国防建设支持体系、社会事务管理体系,不断开创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咸宁作出新贡献。在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促进社会公平稳定。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是公民生存的“兜底”防线。今后,各地要把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位置,创新管理体制,整合社会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立广覆盖、多层次、社会化、长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一是建立完善特困群体低保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城市低保制度,规范申报工作程序,坚持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加强与再就业、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制度的衔接,解决低保家庭因病、因灾或因子女上学等而遇到的特殊困难。加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全面过渡实行农村低保。二是规范灾民救助制度。各地要积极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建立预警及时、核灾准确、评估科学的灾害预测和评估体系,完善上下贯通、部门互联、数据完整、技术先进的救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布局合理、品种齐全、数量充足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灾害的应急反应和紧急救援能力,确保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领导、整合资源、科学选址、精心设计、规范管理,分步实施“福彩安居工程”。今年,省厅安排我市赤壁市、通城县农村危房改造福彩安居工程600户,资金240万元,希望两地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布局,抓紧实施,确保这一民心工程按期完成。三是健全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以大病救助为中心,以资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为重点,以比例救助和定额救助为重要形式,以惠民医院、惠民窗口为依托,以慈善救济、临时救助为辅助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城乡特困群众的基本医疗及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
  
    (二)着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夯实和谐社会基础。要以民主自治为方向,以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以完善管理服务网络为基础,加快建设管理有序、功能健全、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城乡社区。一是健全社区组织体系。要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实现社区党组织建设全覆盖,为居民自治打造良好平台。健全社区信息系统,实行集中管理,信息共享。二是完善社区管理机制。要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健全社区议事规则,有效保障居(村)民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强化社区服务功能。要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民间资本的主体作用、部门职能支持的合力作用,完善社区基础设施。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救助、就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进社区,使居(村)民就近、就便得到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着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巩固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要着眼于不断扩大的社会福利需求,动员整合社会资源,强化政府保障责任,加快发展福利事业,形成以家庭为主体、社区为依托、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孤儿养育和残疾人权益保障为基本内容的社会福利体系。一是统筹规划,分类实施。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解决好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的供养,孤儿养育和流浪救助的问题。要巩固扩大“福星工程”成果,将农村福利院公益性服务费用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千方百计扩大社会捐资,努力将愿意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全部及时纳入集中供养范围。要加快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妥善解决好城市“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问题。要引入市场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兴办福利机构,最大限度地满足“三无”人员、广大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二是健全制度,依法管理。健全供养对象资格审查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健全福利院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做到民主理财、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足额用在供养对象身上。三是完善政策,增强能力。要把供养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逐年增加。要加大慈善捐赠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鼓励城市街道和社区普遍建立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积极发展“慈善超市”和“爱心超市”,深入开展专项和经常性的社会募捐活动。要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力争“十一五”期间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每年递增10%,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将社会福利事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以钱养事”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四)着力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完善社会服务功能。要以规范管理为切入点,以优质服务为着力点,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要严格依法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程序,审批民间组织、进行婚姻登记、规范收养关系,做到依法登记、依法准入、依法年检、依法监督,确保民间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婚姻关系和谐稳定、收养合法有序。要实行科学管理。以章程审核、遵守为手段,引导民间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促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要以信息化为载体,加快建设标准规范、方便及时、适应需要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坚持科学规划,优化乡镇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减少边界纠纷,建设平安边界。要强化人本管理。在民间组织登记、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社会救助等工作中树立人本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尽力提供人性化、亲情化、便民化、高效化的服务,促进人与社会协调发展。
  
    (五)着力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筑牢和谐社会支柱。要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建设需要为出发点,以强化领导、加大投入、深化改革、落实政策为着力点,以维护广大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不断提高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要在基层政策上强化责任,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单位的法定责任、社会的帮扶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和省里的各项优待抚恤政策、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政策。要在工作方法上创新思路,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优抚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退役士兵安置要推行市场化,军休干部服务管理要规范化。要在双拥工作上形成制化、规范化,以建军八十周年和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缓解重点优抚对象治病难问题。深入开展对口帮扶等群众性的拥军关爱行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关系。当前,应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省政府要求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全面过渡,实行农村低保,这项工作是今年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基本结束,7月份就要发钱到人。一是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要到位。今年的农村低保,省级财政按保障对象人年平200元标准补助,要求各县(市、区)今年按人平40元标准配套。二是把握补助标准。要坚持分类施保,重点解决一部分特别困难家庭的生活困难问题。对未享受五保待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特别困难的鳏寡孤独对象要给予重点保障,人月均补助水平在50至70元左右;对家庭主要成员痴呆傻残、无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生活特别困难的对象要给予有效救助,人月均补助水平在30元左右。三是按要求落实工作人员经费。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的规定,依据上年低保资金支出总额3%的比例安排人员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工作需要。
  
    2、积极开展城乡社区建设。当前,全市已基本解决社区无人办事的问题,但有些地方社区无钱办事和无地方办事的问题还很突出。要切实将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干部工资和居民小组长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帮助解决部分社区无办公用房的问题。省民政厅将赤壁市作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赤壁市要认真制定方案,尽快抓紧部署,切实办出特色,其它地方也要办好试点,积累经验。
  
    3、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十一五”时期,省里将每年筹措不少于5000万元资金,支持各地加快公办社会福利机构建设。今年,我市已将咸宁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咸宁市孤残儿童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等项目上报省发改委和省民政厅立项,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就此听取了汇报,并将在有关政策上予以有力扶持,也请省民政厅给予关心和支持。各县(市、区)也要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支持力度,多法并举促进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确保今年自愿集中供养率达到30%以上,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三无”对象自愿集中供养目标。
  
    4、下大力气推进殡葬改革。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采取硬措施,在火化区杜绝土葬,对违规土葬的,一经举报,一律予以火化并处罚。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涉及违规土葬的,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对在殡葬改革中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惩处。
  
    5、切实做好优抚安置工作。要严格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当前要高度重视复退军人上访问题,各县(市、区)要认真仔细开展好排查工作,做到思想工作要到位,预防措施要先行,办理过程要规范,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民政工作落到实处
  
全市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已经确定,政策措施已经明确,关键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一)强化责任,健全科学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从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民政工作列入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把握动态,落实措施,形成党政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要严格目标管理,将民政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办,年终结硬帐,确保各项民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民政事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鼎力相助。要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制度作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加强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做到协调有方、督办有力,调研有见解、服务有章法。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互通情况、协调行动,主动配合、竭诚支持民政事业发展,共同为民政对象撑起一片蓝天。
  
    (三)加大投入,健全资金保障机制民政事业是为民的事业,决定了民政事业经费的主渠道必须是财政投入。各县(市、区)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的要求,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建立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民政事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足额保障民政事业经费和必需的工作经费。要积极拓展社会化、市场化的筹资方式和途径,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加快慈善事业发展,搞好社会捐赠,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优惠政策,不断增强民政事业综合实力。要加强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发放的管理与监督,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四)加强基层,健全组织落实机制。民政工作的对象在基层、根基在基层。要切实解决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不适应、工作手段与工作责任不适应、工作能力与工作要求不适应、工作待遇与工作贡献不适应的问题。要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每个乡镇争取配有两名以上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做到基层民政工作有人抓、有人办、有钱干。要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将社会福利事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以钱养事”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民政工作既是崇高而伟大的事业,又是一项艰苦而清贫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指导、生活上关怀广大民政干部,不断加强民政机构、队伍、作风建设,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广大民政工作者要发扬团结拼搏、克难奋进、求实创新、乐于奉献的精神,为民政事业发展勤奋工作。
  
同志们,民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构建和谐社会战略全局,任重而道远,光荣而艰巨。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改革创新,以一流的工作作风和一流的工作业绩,振奋精神,团结拼搏,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民政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提速发展,构建和谐咸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出处: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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