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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范围
1、 文化市场—— 管理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的文化产品和文化娱乐服务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音像市场、娱乐市场、演出市场、互联网营业场所、电影市场、文物市场、美术品市场、艺术培训、文化交流。
2、体育市场——管理以经营为目的进入市场的体育健身、体育娱乐活动,主要包括:游泳、健身、武术、体操、射击、体育培训、体育学校、体育娱乐等经营活动。
二、审批项目
(一)、文化市场
1、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经营许可;
2、 娱乐场所设立许可;
3、 营业性演出许可;
4、 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
5、 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设立许可;
6、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许可(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7、 外国表演团体或个人来华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6个月以内的定点营业性演出许可(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8、 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
9、 港澳台表演团体或个人来内地进行营业性演出许可(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10、网吧设立许可;
11、电影发行经营许可;
12、电影放映经营许可;
(二)、体育市场
1、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开展非体育性活动许可;
2、 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3、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4、 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5、 举办经营性体育竞赛、体育表演许可;
6、 举办经营性体育键身、体育康复、体育娱乐活动的许可;
7、 举办经营性体育培训许可;
8、 体育竞赛、表演有偿转让电视播映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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